江苏舜天:江苏舜天独立董事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经认真研 究,现就公司关于与江苏省集团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发 表独立意见: 我们对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慎 重审核,认为其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作为非银行金融 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未发现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江 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包文兵、沈永建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