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内蒙古乌英嘎律师事务所关于鄂尔多斯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增持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鸟英嘎律师事务所关于 鄂尔多斯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增持内蒙古鄂尔 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 (2024) 乌律非诉字第 4 号 致: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鸟英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 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羊绒 集团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就鄂尔多斯资产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香港公司"或"增持 人")增持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鄂尔多斯资源")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 持")的相关事宜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五)本专项核查意见仅供本次增持之目的使用。未经 本所律师书面同意,公司及其他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 人不得将本专项核查意见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重要声明: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 --- 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监 管指引第 8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