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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汽车: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2024年6月修订)
600297CGA(600297)2024-06-26 11:53

第二章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 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 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制度》的 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正式公开披露前以及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洽谈期间,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向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相关信息。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 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五条 在公司公开披露年度报告前,公司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 单位提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的报送要求, 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六条 公司依据前款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