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泰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2023年半年报更新稿)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2023 年半年报更新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 机构")接受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股份"、"公司"或 "发行人")的委托,担任本次华泰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 荐机构,并指定李恒达、陈凤华担任本次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 保荐机构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 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