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股份:华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2023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 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工作。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成员应当为不在上 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