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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股份:华泰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600308SDHT(600308)2023-10-27 07:52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以下简称高级管理人员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高级管理人员、副总高 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由总高级管理人员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