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化工:中盐化工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由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担任,该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具备专业胜任能 力;本次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目的与本 次拟实施股权收购的经济行为相适应,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机构在评 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 性原则,评估价值公允。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年 4月 3 日将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 达与会人员,2024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 独立董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 胡书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 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并举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确认及 2024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购买货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