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白云山: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600332GYBYS(600332)2024-03-15 14:22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为董事会辖下设立的专业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公司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以明确委员会的权力与职责。 委员会应以本实施细则为依据,行使董事会授予的权力,履行委员会 的职责,向董事会作出报告及提出建议,以提高董事会的效率、报告 水平、透明度及客观度。 第二章 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至少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 事委员应当占委员会总数的过半数。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委任,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现任外聘审计机构的前任 合伙人在其离职或不再享有现任外聘审计机构的财务利益之日(以日 期较后者为准)起计两年内不得担任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董事会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委员会主任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1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三年,任期起止时间应与当届董事任 期的起止时间一致。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如有委员于 任期内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 据上述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委员会的成员应该得到适当的薪酬,以反映各位成员在 委员会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