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浙江龙盛独立董事工作规则(2024年5月制订)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 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 者博士学位;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2024年5月10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 司治理,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良好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 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