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种业: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 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 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如有 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 列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但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 为记名投票表决。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 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 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