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种业: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独 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 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