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 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研究、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同岗位的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全部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经董事会批准产 生,负责主持薪酬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薪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