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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00362JCCL(600362)2024-06-13 09:17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独 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议事程序,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提高独立董 事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修正 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的程序,行使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事 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