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宁波韵升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8月修订)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推动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计划实施,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董事会设立,是董事会下辖的专 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对公司 ESG 治理目标和计划提出建议和意见,协助董事会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 政策和措施实施监督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 独立董事。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