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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巷: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600370SFX(600370)2023-10-10 09:31

第一章 总则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强化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 经验。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