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房巷: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1 号文》")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