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房巷: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 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七条、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另设 副组长一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