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房巷: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了解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工作,有利于公司发展。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聘 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 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 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或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陈 君 2 林 立 我们同意聘任卞永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何世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俞红霞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2023 年 10 月 27 日 (下转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