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房巷: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华兴证券")作为江苏三房巷聚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房巷"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四)投资方式: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 (五)投资期限: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