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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越: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00387HY Energy(600387)2023-11-13 10:31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一)董事为自然人; (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 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董事的任职资格: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