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越: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强化对董事 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以及更好的维护 中小股东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 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 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