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能源: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Xigema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近日出具的《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 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简称"工作函"),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大有能源")对工作函所涉及的问题已进行逐项核查落实和回复,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我们"或"本所")对工作函中 提到的需要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的情况,回复如下: 【工作函一、关于经营业绩大幅下滑且亏损。】 2. 了解、评价并测试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3. 对煤炭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同比分析; 四季度收入、成本、毛利率环比分析;分地区毛利率同比分析; 4. 抽查与煤炭销售相关的重要合同、发运凭证、销售发票、销售回款等资料, 结合对重要客户销售收入发生额、应收账款余额函证结果,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 性和准确性;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核对商品 煤的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