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能源: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 2024-031 号 公司董事长任春星、总经理张林、财务总监谭洪涛、董事会秘书 张建强对以上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 年 6 月 21 日,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63 号),具体 内容如下: "经查,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有能源或公司)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司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 正的公告》,对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进行差错更正,将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均调减 3.73 亿元。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信 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二、重大诉讼进展披露不及时 2023 年 4 月 15 日,公司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