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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建化: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青松建化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600425qscc(600425)2023-12-28 10:06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统称"有关 法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和《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 规定,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疆青松建材化 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 项进行见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 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了《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载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