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建化:青松建化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财务顾问 二零二四年四月 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核查意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 号》、《准则16 号》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 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 核查意见,以供投资者和有关各方参考。 为此,本财务顾问特作出以下声明: 1、本财务顾问与本次权益变动各方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亦未委托或授权其他 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 明。 2、本财务顾问依据的有关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对本财 务顾问做出承诺,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 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 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