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纺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年【8】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 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要求,以及《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和《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 务,做到勤勉尽责。 第三条 公司每位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向其全面汇报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有权要求公司安排每位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上述有关事项应有 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在为公司提供年度报告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向 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应当会同审计委 员会,沟通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其中,应当特别关注公司的业绩预 告及业绩预告更正情况。 第五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