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纺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拟 2024 年 6 月 28 日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 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含三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和副董事 长各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