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通股份: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的补充法律意见(一) 京天股字(2021)第 402-2 号 致: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发行人"、"博通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 本所担任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的专项中国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已为发行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出具了京天股字(2023)第 402 号《北 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法律意见》(以下简称"《法律意见》"),并已作为法 定文件随发行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至上海证券交易所 (下称"上交所")。 上交所针对发行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出具了《关于西安博通资讯 股份有限公司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