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化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时间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的会计处理":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24-023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准则解释 第 16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