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欣资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修订)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 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三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 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