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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电力: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版)
600505XCEP(600505)2024-06-27 12:32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其 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 事 候选人的,应当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 下列 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 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2 (三)具有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