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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达环保: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600526FEIDA ENVIRO(600526)2024-04-15 11:31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做到事前审 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在董事会中 设置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按照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工作职责,勤勉尽责,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 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 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专 业经验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