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达环保: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 | |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第 3—4 页 关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1889 号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达环保)管 理层编制的《关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的说明》。 目 录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菲达环保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菲达环保 2023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菲达环保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 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菲达环保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 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第 1 页 共 4 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