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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达环保: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4月)
600526FEIDA ENVIRO(600526)2024-04-15 11:31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 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 10 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 前 5 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