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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光金铅: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金铅"、"发行人"或"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豫光转债",债券代码"110096")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 887 号文同意注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保荐人 (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 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摘要》")及《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已刊登在 2024 年 8 月 8 日(T-2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中国证监 会 指 定 的上 市 公司信 息 披 露媒 体 上。投 资 者 亦可 在 上海证 券 交 易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