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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光金铅: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修订稿)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落实函的回复 股票简称:豫光金铅 股票代码:600531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与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200 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 F12 栋) 二〇二四年一月 7-1-1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落实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023年11月25日出具的《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747号)(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 光金铅"、"公司"或"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保荐机构")、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中勤 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或"会计师")对 意见落实函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所涉及的简称或释义与《河南豫光金铅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