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光金铅: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4 年 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保护公司、 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本部、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公 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部分条款适用于控股或参股本公司的股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或者"公告"是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其他规定在上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信息。 本制度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