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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光金铅: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于 2024年 4 月 12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议案涉及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和《公 司章程》现行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是基于对公司实际经营业务需要做出的客观 判断,公司现金分红比例超过了 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 30%,同意将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