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与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山东黄金矿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山东黄 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款业务的 资金风险,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二章 风险处置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 称"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为风险预防处置第 一责任人,由公司总经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部长及各控股分、子公司财务 总监等。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 董事会负责,由财务部具体负责对财务公司业务的日常监督 和管理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反应情况,以便领导小组按 本预案防范和处置风险。对存款风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 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三条 风险处置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在财务公司存款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公司财务部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 落实各项防范风险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领导小组应督促财务公司及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