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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高速: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600548SZEW(600548)2024-04-26 12:41

深高速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SZEW/AM-611-1-A2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附件) 深高速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SZEW/AM-611-1-A2 2.1a. 2/2 第7条 独立董事应按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机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格式和要求 向公司股东年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报告。 第8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上市规则的要求致函公司,确认其独立性。 第9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第10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报告期内的持续关连交易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第11条 独立董事可以在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以协助其履行职责。独 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以及行使职权时所发生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12条 除本制度明确的事项外,独立董事还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其作为公司董事 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有)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所需履行的其他 职责。 第13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试行。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