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高速:股东大会通函
重要文件 請即處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閣下的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 交易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售出或轉讓名下所有深圳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連同隨 附之代表委任表格送交買方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人,以便 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00548 投資瀋陽至海口國家高速公路荷坳至深圳機場段改擴建工程項目;及 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通告 | 釋義 | | 1 | | --- | --- | --- | | 董事會函件 | | 3 | | 附錄 | – 本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 9 | | 臨時股東大會通告 | | 19 | 釋 義 在本通函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下列涵義: 「A股股東」 指 A股持有人 「A股」 指 本公司普通股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內資 股,其於上交所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