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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雅达: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600571SUNYARD(600571)2024-04-19 11:42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在该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提名委 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总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提名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 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