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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源文旅: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董监高及核心中层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董监高 及核心中层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四年六月 第 1 页 共 10 页 致: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接受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公开披露的《浙 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董监 高及核心中层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之本次增持计 划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 3 页 共 10 页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本所 | 指 |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 | --- | --- | --- | | 祥源文旅或公司 | 指 |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 | 控股股东 | 指 | 祥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祥源实业 | 指 | 浙江祥源实业有限公司 | | 本法律意见书 | 指 |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