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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源文旅: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六和法意(2024)第 1656 号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祥源文旅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9 月 7 日在相关媒体和网站上进行了公告。 根据祥源文旅公告的《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为: 1、审议《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审议《关于选举蔡丰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致: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下称"《公司法》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下称 "本所 ")接受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祥源文旅"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叶永祥律 师、蒋贇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