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电驱:卧龙电驱总裁工作细则(2024-03-13)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明确总裁 职责权限,规范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卧龙电 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卧龙 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裁由董事会聘任,向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经营管理层构成与任免 第三条 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遵照《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发布的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一名,董 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 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同总裁任 期,可连聘连任。 第六条 公司董事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