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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电驱:卧龙电驱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03-13)
600580WOLONG ELECTRIC(600580)2024-03-13 10:41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 制定《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作出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以《公司章程》中的界定为准。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1/3 以 上提名,经董事会表决,1/2 以上同意方可当选。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