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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电驱: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志铭)
600580WOLONG ELECTRIC(600580)2024-04-28 07:36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自2023年09月担任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控制文件的规定 和要求,2023 年度工作中,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 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 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