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实业: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正恒泰法律意见书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巩义 上正恒泰法律意见书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本所程晓鸣律师、田云律师(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 见。 . e w 上正恒泰法律意见书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