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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实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SG 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 ESG(环境、社会责任、公 司治理)管理运作水平,更好地适应战略发展需要,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 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河南中孚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 ESG 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ESG 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工作进行研究、决策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ESG 管理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ESG 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三)拟订公司 ESG 年度报告和其他相关重大信息披露文件; (一)拟订公司 ESG 治理架构方案; (二)制定公司 ESG 愿景、战略规划及年度目标; (四)制定 ESG 关键绩效指标,并监测执行情况; 第五条 ESG 管理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 第六条 ES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