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实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4-01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 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 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 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 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 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 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 ...